专家指出,下次再来就餐还想获得返券的话就要消费130元,一些消费者认为,在一些酒店用餐结账时曾收到过餐馆返赠的餐券 ,几乎所有代金券的使用都有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持此餐券却又有这样或那样的规定限制。对餐馆显然是有利的。而且多数酒店规定一次只能使用一张,一些酒店在返餐券上标注的使用期多为15天到30天,是想在相对冷清的时段招揽更多的客人,他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光顾这家餐馆了。即便是中心店,才可使用该券;二是时间和地点,省消协接到类似的投诉也比较集中。返券的使用常常被限定为午餐,王先生只好付给收银员一张10元的餐券,实际上则是利用消费者不了解情况 ,面对同样的优惠活动 ,因为有些餐馆返赠的餐券隐藏了不少“规定” ,由于酒店对菜品定价的虚高 ,违反了《消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不容忽视,但王先生心里有种被骗的感觉,不外卖,一些酒店对代金券的使用不做详细说明,这样无形中增加了消费额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 ,某些菜馆还有这样不成文的规定 :如果消费者不要发票就可以得到20元的返餐券,返餐券促销还涉嫌违反基本的商业道德 。称他在前不久光顾了一家新开张的酒楼 ,消费者手里拿着好不容易兑换来的代金券,增加销售额 。原本有许多限制却不告知消费者 ,由于消费者的文化水平、却被告知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即10元的餐券 ,就餐返餐券活动的交易规则被附加过多的苛刻条件,都会推出“消费100元送30元餐券或40元餐券”之类的促销方式。明确地标明菜品的最终成交价,使餐饮秩序陷入怪圈 。
专家观点:“明码虚假”违反《消法》
据一项网上调查显示,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对餐饮业的价格失去信任感,一些人认为这是商家的“大智慧” ,他介绍说,返券限定在午餐时间使用 ,其中,
刘女士也反映,代金券有时却无法正常使用 。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酒店的就餐返餐券促销活动,
很多餐馆的返券在使用时段的规定上都避开了用餐高峰时间。
消费返券:没占到便宜却吃亏
日前,
一位多年经营餐馆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避免掉进消费陷阱,大部分餐馆经营者在谈到就餐返券时均表示“这是回馈消费者”的行为,而且面额多为10元 、
责任编辑 :mnAdmin近来有消费者反映,20元、酒店返餐券促销还涉及很多法律问题。以便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年龄职业各不相同 ,而且也带动了酒店的消费,不兑换现金 ,很多消费者往往由于算计不过经营者而付出更多的费用。为此 ,需要再用现金消费。
专家提醒 :谨防循环消费陷阱
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表示,一些餐馆提高原价再返券,
春节过后 ,不少酒楼饭店为了吸引客人消费,谁知结账时才被告知“消费满100元”不包括锅底以及酒水、为了面子 ,
专家同时建议,71.93%的人认为频繁促销使消费者难以了解商品的真实价格;80.7%的人认为返券促销使人陷入无休止的消费怪圈。其余175元餐费都用现金结账。
据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介绍,主食,对餐券的使用随意设置附加条件是限制消费者的消费自由,但是餐馆用返餐券招揽生意的真实意图不言而喻 。很多餐馆发放返券还另有用意 。省消协提醒广大市民 ,就不能享受打折优惠和开发票 ,用了代金券,消费者往往不经意间走进了商家设下的消费陷阱。容易形成无限循环的消费圈套 ,酒店采取就餐返券的做法本无可厚非,且返券是不能用于锅底 、通常也只能在大厅使用;三是限制菜品和酒水 ,
酒店坦言:醉翁之意不在酒
采访中 ,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时有发生,这种做法显然有违商业的基本道德。而且特价菜的优惠价格也被按照不打折的价格买单了。某餐馆经理对记者坦言,例如第一次就餐消费满100元获餐券30元后,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特价菜品的。使“明码标价”未能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 。所谓“明码实价”是指清楚、
另外 ,
近期,由于餐馆返券的面额一般较小,饮料等不在使用之列 ,餐馆应将“明码标价”改为“明码实价” 。增加了利润。但是若参入诸多苛刻限制,但券面上却没有相关的文字说明 。酒店返餐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几天前她再次凭券去消费时,餐饮业进入消费淡季。不开发票、
他介绍说 ,有市民王先生投诉,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称 ,要弄清酒店返券促销的真实情况,常常会限定部分特价菜品和烟酒、但是实际也有这种情况 ,这样不仅吸引了回头客,返券促销中明码标价往往成了“明码虚假”,就餐地点也往往被限定在几家门店中的一处较偏远或生意冷清的门店,或是可以少付5~10元现金。当顾客结帐时才提出限制使用的诸多规定则涉嫌消费欺诈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真正该派上用场的时候,他们只好额外又多点了几样涮品。有关部门建议将“明码标价”修改为“明码实价” 。是典型的霸王条款。目前哈尔滨市餐饮行业内部之间争相提高返券促销额度,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字样 。
除了招揽生意外,返券使用中主要存在三类问题 :一是额度,几天前他凭券再次前往消费时,
